11歲幼女疑遭3名教師及1名七旬老人強奸產(chǎn)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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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警方看來,最關鍵的證據(jù)是DNA鑒定結論。2013年2月8日,阿麗在辦案民警及其父母陪同下,在祁陽縣人民醫(yī)院抽羊水樣本1份,連同疑犯唐冬云的血樣,以及1名嫌疑老師的血樣,三份樣本一起送永州市公安局DNA鑒定中心做DNA檢驗。抽羊水、送檢的過程,阿麗的家人全程在場。
最后,永州市公安局DNA鑒定中心給出的鑒定意見是:阿麗的羊水與唐冬云的血樣在共有的ST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爾定律。祁陽縣公安局政工科科長謝海青對記者表示,通俗地講,這表明阿麗懷孕就是唐冬云強奸所致。
疑點2
DNA檢測是否存在貓膩?
11日上午,祁陽縣縣委宣傳部、縣公安局等部門碰頭溝通情況。會上,公安局有關負責人稱,這一案件的偵辦經(jīng)得起考驗,沒有問題。
但阿麗父母認為,在2月8日做的DNA檢驗,由于唐冬云跟阿麗家有親戚關系,可能導致檢測結果不準確。對此,謝海青說,這次鑒定是永州市公安局DNA鑒定中心做的,這是正規(guī)DNA鑒定機構。哪怕存在親戚關系,也不會影響鑒定的準確性。
阿麗父母還認為,鑒定時,警方并沒有攜帶3名被懷疑老師的血樣,這中間是否存在貓膩?對此,謝海青告訴記者,由于客觀原因,另兩名嫌疑老師的血樣系后期采取,但也已移送上級公安機關。因為,已比對認定唐冬云的血樣與羊水樣本符合孟德爾定律,鑒于這種鑒定有唯一性和排他性,無需對后兩名嫌疑老師的血樣進行比對。
阿麗生下嬰兒后,她的父母要求對阿麗所生小孩重新做鑒定。
記者從祁陽縣公安局了解到,2013年5月21日,祁陽縣公安局安排辦案民警與一名法醫(yī)對阿麗所生嬰兒進行采血。不過阿麗父母提出要把唐冬云從監(jiān)獄提出,當面對唐冬云進行采血,然后再對阿麗及女嬰采血。還提出進行DNA鑒定當天,同時把唐冬云提出監(jiān)獄到DNA鑒定中心當面見證等要求。
警方認為,這些要求與有關規(guī)定不符,辦案民警與法醫(yī)不能給其答復,因此采血工作無法進行。
目前,雙方對“真相”仍難以達成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