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詳釋李某某案:李某犯罪記錄將封存
編輯:chenglian | 出處: 新浪
魏某某(兄)(未成年)
罪名:強奸罪
刑期:有期徒刑4年
法院:在共同犯罪中駕車、開房,屬于積極實施者,但作用相對于被告人李某某、王某較小。
鑒于其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,系未成年在校學生;到案后積極協(xié)助公安機關(guān)抓捕同案犯,有立功表現(xiàn);認罪態(tài)度好,能夠當庭對被害人道歉并真誠悔罪,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,被害人亦建議對其從輕處罰,故本著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原則,對其依法減輕處罰。
張某某(未成年)
罪名:強奸罪
刑期: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
法院:在共同犯罪中主要是跟隨其他被告人行事,曾對被害人有過憐憫表現(xiàn),作用相對小于前三名被告人。
鑒于其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,系未成年在校學生;能如實供認自己及同案犯的主要罪行,認罪態(tài)度好;率先交納賠償款,主動書寫致歉信,當庭道歉,積極賠償,悔罪表現(xiàn)明顯,被害人亦建議對其從輕處罰;且其平時表現(xiàn)良好,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小,故本著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原則,對其依法減輕處罰,并適用緩刑。
魏某某(弟)(未成年)
罪名:強奸罪
刑期:有期徒刑3年,緩刑3年
法院:在共同犯罪中跟隨其他被告人行事,未直接實施過暴力,曾對被害人有過憐憫表現(xiàn),作用小于其他被告人。
鑒于其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,系本案中年齡最小的;能基本如實供認自己的罪行,認罪態(tài)度較好;能當庭對被害人道歉,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,具有悔罪表現(xiàn),被害人亦建議對其從輕處罰;且其此前表現(xiàn)較好,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小,故本著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原則,對其依法減輕處罰,并適用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