煙臺慈善總會官員撞死人 疑挪用善款賠付80萬
編輯:南嶺雪 | 出處: 騰訊
史占傲女婿:協(xié)議上是多少?
記者:協(xié)議上是80。
史占傲女婿:那就是這個數(shù)。
記者手中有兩份雙方簽訂的協(xié)議,2012年11月7號的協(xié)議,甲方是受害者家屬,乙方簽字的兩人中有一人是煙臺市慈善總會辦公室副主任許夫新。第二份2013年1月27日簽訂的賠償協(xié)議,甲方是“煙臺市慈善總會辦公室”,括號王洪濤,甲方簽字落款也是許夫新,并留有他的身份證號碼,加蓋了兩個慈善總會辦公室的公章。家屬理解,蓋公章是因?yàn)檎厥抡唛_的是公車。
史占傲的女婿:公車啊,那個車是慈善總會的車。因?yàn)樗@個車是公車 ,我們一開始出事跟他談的時候,都是直接和慈善總會進(jìn)行談判的。
記者:就是上面寫得那個叫許夫新的人是吧,他出面談的?
史占傲的女婿:他是下面的小兵,我們是跟領(lǐng)導(dǎo)談的。
記者:那王洪濤就是他們的一把手是嗎?
史占傲的女婿:對,王洪濤是一把手,但屬于民政局的,我們主要是跟民政局的一把手談,慈善總會歸民政局管嘛。
記者也找到了在賠償協(xié)議上簽字的煙臺市慈善總會辦公室副主任許夫新。
許夫新:這個事兒不是我的事兒,我是單位同事來幫忙處理這個事。
記者:那您為什么要簽這個字呢?
許夫新:簽個字很正常,因?yàn)槲掖韱挝蝗ヌ幚磉@個事兒,總得有個處理吧,我不簽字別人也要簽字啊。
許夫新解釋,按正常的賠償程序,保險(xiǎn)公司只賠交強(qiáng)險(xiǎn)部分,11萬元。如果家屬起訴追加肇事者的刑事責(zé)任,賠償最多能拿到52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