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取消戶口簿加蓋婚姻變更狀態(tài) 引市民爭議
編輯:chenglian | 出處: 廣州日報
“誰蓋的這個章?蓋了有什么用?一直都說不清楚,而且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,因此,廣州率先取消這一陋習(xí)?!边@位負(fù)責(zé)人解釋,過去婚姻登記員在為市民辦理離、結(jié)婚登記時,在其戶口簿上加蓋紅印,原意是方便基層工作人員隨時核查戶籍人員的動態(tài)信息,但是這個紅印章并未與公安部門關(guān)聯(lián),未起到更新婚姻狀況的作用。
市民辦理離、結(jié)婚時,民政部門會否在其戶口簿上加蓋“已婚”、“離婚”,全國各地并未有統(tǒng)一做法。
個案一:為購房離婚 欲瞞老人、孩子
日前,林女士和丈夫何先生到海珠區(qū)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。由于準(zhǔn)備充分,辦理過程很順利。最后,工作人員詢問:“馬上要出具離婚證了,你們要再考慮一下嗎?”何先生對工作人員說:“照辦吧!”正當(dāng)工作人員要在兩人戶口簿上蓋上印時,兩人不約而同地伸手阻攔,一個央求:“不按,行不行?”一個強調(diào):“真的不能按!”
原來,這一對夫妻為了購房而辦假離婚,不想讓老人、孩子知道?!氨緛硐胫鵁o聲無息地離婚,買好房就趕快復(fù)婚?!绷峙刻寡?,登記員將要在戶口簿上蓋印時,她才猛然想到萬一戶口簿被老人、孩子看到怎么解釋。
個案二:送“紅包”請登記員隱瞞曾離婚
“原來你結(jié)過婚!為什么要瞞著我?為什么?”近日,30歲的曉露(化名)與相戀三年的男友阿浩“拉埋天窗”,歡歡喜喜到越秀區(qū)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結(jié)婚證。到兩人辦理時,阿浩借故支開曉露,急忙將一個厚厚的紅包塞到登記員手上。阿浩之前曾有過一段婚姻,但一直沒有向曉露坦白。他知道,再婚時要出具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,“求你幫個忙!我不想讓她知道,傷害她!”
遭到拒絕之后,阿浩十分沮喪,掏出離婚證,夾雜在一疊材料中,“原來你離過婚!為什么要瞞著我?”眼尖的曉露發(fā)現(xiàn)了阿浩的離婚證,兩人當(dāng)即吵鬧起來,最終不歡而散。
爭議:不加蓋紅印章是保護隱私,還是增加麻煩?
爭議一:結(jié)婚需要多跑一趟 便民還是擾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