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國五條”推出之初,潘莉去房管局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(xù)。她看到,房管局也排起了隊。最“瘋狂”的時候,得在頭天下午去排隊,等第二天上午的號,中間還要換號,“一個晚上換3次號”。直到3月31日,“國五條”細則出臺后,仍有買房的朋友告訴他們,自己的房產中介人凌晨四點去排隊。
不過,隨著細則的出臺,無論房管局還是民政局,隊伍都沒那么長了。南開區(qū)婚姻登記處從3月29日開始算是度過了高峰期,如今每天受理離婚20多對。方卓橋說,這是因為“該辦的都辦得差不多了”。細則陸續(xù)出來,政策臨近實施,那么人們不再像最初那樣有把握“避開政策”,興許頭天辦理,第二天就實施,來不及了。
有風險的是感情,不是樓市
針對這波離婚潮,上海市閔行區(qū)民政局發(fā)了一份“樓市有風險,離婚需謹慎”的公告。方卓橋對這條提示的感受恰好相反。
“不是樓市有風險,是人的感情有風險?!彼麑χ袊嗄陥笥浾邚娬{。
他說,樓市無論漲跌,都可能成為不復婚的理由。彼此間的信任才最重要。
辦離婚時,他沒敢告訴父母。離婚買房的過程中,他和潘莉都經受了考驗。根據離婚協議,現有住房歸他,而他賣掉房子后,房款也歸他,“有可能先跑”。但在這筆房款用于潘莉買房之后,潘莉又成了獲益方。他們都充分相信對方不會跑掉。
除了離婚,他們也有別的選擇。房產中介當時告訴他們,只要花5000元,就能辦一套足以以假亂真的離婚證件。這已涉嫌違法,按照國務院規(guī)定,對教唆、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、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,要責令其停業(yè)整頓,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,情節(jié)嚴重的,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。
方卓橋說,做假證的人就是擔心離婚弄假成真,落得“人財兩空”。而他們對此并不擔心,就選了最省錢的方式——真離婚。
天津一位售樓員表示,由于房管局的系統(tǒng)與婚姻登記系統(tǒng)并不聯網,因此的確有人用假離婚證蒙混過關。當然,用假證有被查出的風險,可確實“誘惑力大”。
“啥都慌了。”這位售樓員形容,賣房人要離婚,為了避稅。買房人為了降低購房成本或突破家庭限購政策,也想離婚。
研究房地產法的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耀東對中國青年報記者指出,房屋交易需要的材料較多,目前還沒有做到所有部門的材料能夠聯網和鑒別。但辦偽證,就面臨相應的法律后果,性質惡劣的話可能構成犯罪。
陳耀東認為,利用離婚來避稅,在民法領域屬于“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”。在行政法上,違背有關稅法的規(guī)定,一旦查出可能要補繳稅款。
但他也指出,協議離婚是當事人之間的事情,存在主觀性,無論稅務還是司法部門,都很難判斷證據,因此此事極易陷入無從查處的境地。
離了婚的潘莉也對記者說:“你是可以追究我們責任,但是你憑什么界定我倆不是真的離婚呢?我就說我感情破裂了?!?
陳耀東擔心,這種狀況也會誘發(fā)一些社會糾紛。他舉例說,如果一對夫妻甲和乙要向另一對夫妻A和B賣房,為了避稅,可以甲、乙離婚,A、B離婚,然后擁有住房的甲和A結婚,房屋再改到A的名下,然后雙方各自離婚,再分別復婚。任何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出現問題,都會導致有人“人財兩空”。
“如果連家都沒有,一紙婚書就不重要了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