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則一:必需
即僅補充孕婦最易缺乏且必需的維生素。
《中國居民膳食指南》中對我國孕期婦女和哺乳期婦女的膳食營養(yǎng)素攝入應遵循的標準做了相應建議,由于孕婦對B族維生素及包含維生素C在內的大多數(shù)水溶性維生素的需求明顯增加,因此亟需補充以上維生素。
做不到4準則 孕婦補身沒效果
法則二:適量
即營養(yǎng)品中營養(yǎng)素含量在推薦攝入量的1/3~2/3水平。
根據(jù)《食品衛(wèi)生法》和《保健產品注冊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規(guī)定,孕婦、乳母以及18歲以下人群,其維生素、礦物質每日推薦攝入量應控制在我國該人群該種營養(yǎng)素推薦攝入量(RNIs或AIs)的1/3-2/3水平。以鐵元素為例,如果鐵的供應量不足,孕婦就會貧血,繼而影響胎兒的發(fā)育,使新生兒貧血,然而如果鐵補充得過量,也會為孕婦及胎兒造成帶來負面影響。
對于孕婦及乳母來說,推薦攝入量在15至35毫克之間,那么具體到孕期營養(yǎng)品中鐵元素含量就應該在5毫克左右至23毫克左右之間,這才是真正適合中國媽媽的營養(yǎng)品中鐵元素的含量。然而有些孕期營養(yǎng)品中的鐵元素含量已經達到了60毫克嚴重超標的水平,這將加重孕婦的身體負擔,極易造成鐵中毒,從而對孕婦及胎兒都產生負面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