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上報申請材料
嬰兒監(jiān)護人持申請材料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申報并現(xiàn)場攝像。雙(多)胞胎和國(境)外出生嬰兒申報的,申請人需到場面視。
2、領取派出所初審結果
派出所收到申請材料后,經(jīng)過初審,分別作出以下處理:
(1)申請材料齊全,符合受理條件的,應當及時受理,并現(xiàn)場攝像,按照受理類別當場辦理登記或出具受理回執(zhí)后呈報材料;雙(多)胞胎和國(境)外出生嬰兒申報的,需同時拍攝申報人及申請人圖像。
(2)申請材料不齊全,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,退回申請材料,待材料齊全后受理。
(3)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不予受理并將理由當場告知申報人。
3、辦理寶寶的登記
經(jīng)審核批準入戶的,由派出所通知監(jiān)護人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《戶政業(yè)務受理回執(zhí)》和申請人相片(滿三周歲的提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標準照)到擬登記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(xù)。
4、辦理寶寶身份證
十六歲的,應辦理身份證(身份證的使用年限為10年;)。十六歲以下可根據(jù)個人意愿辦理身份證。(身份證使用年限為5年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