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條件的內(nèi)地居民可以在暫(居)住地就近提交普通護照、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。北京、天津、石家莊、太原、呼和浩特、沈陽、大連、長春、哈爾濱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寧波、合肥、福州、廈門、南昌、濟南、青島、鄭州、武漢、長沙、廣州、深圳、南寧、???、重慶、成都、貴陽、昆明、西安等31個城市的本市戶籍居民的外地戶籍配偶、未滿16周歲子女,以及在本市暫(居)住的外地戶籍的就業(yè)、就學人員及其配偶、未滿16周歲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。上述31個城市以及無錫、常州、蘇州等12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(共計43個城市)的上述范圍人員可以就近提交普通護照申請。
60周歲(含)以上老人可以在暫(居)住地就近提交普通護照、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。
內(nèi)地居民可以在暫(居)住地就近提交換發(fā)、補發(fā)普通護照和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簽注申請。
準備資料:
二代**、戶口簿、暫(居)住證,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一年以上(截止申辦之日)的養(yǎng)老保險或醫(yī)療保險證明。
就業(yè)人員還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(yè)地連續(xù)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;
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;
配偶、子女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(guān)出具的居住滿6個月(含)以上的證明(包括居住證、暫住證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