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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條件
已在省內辦理過居住證,且所持居住證損壞或丟失的,可到服務站申請換領或補領。
提交材料
1、按要求填寫的《佛山市居住證辦理/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》和《佛山市居住證補(換)領、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》;
2、補領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至3年的,提交就業(yè)或經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;
3、《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(zhí)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