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這個判決結果,9月26日晚,李某某的代理律師陳樞對本報記者表示,對于刑期他不好評價,“但肯定得上訴?!?br />
從今年2月17日案發(fā)至今,這場訴訟戰(zhàn)綿延7個多月。由于是涉及未成年人的非公開審理案件,卷宗等原始資料處于封閉狀態(tài),因此在漫長的司法等待期間,外間輿論關于本案的諸多爭議,多是由掌握卷宗的各方律師主導,在律師們基于對其當事人利益最大化考量而選擇性地釋放的信息中,輿論難免有被誤導的可能,一些爭議乃是基于片面甚至失實的描述。
回歸事實,是最合適的詮釋。在本案一審宣判前后,本報記者通過相關渠道查看了該案的視頻資料,并核對了5名被告對警方的供述、受害人對警方的陳述以及案件證人對警方的證言,試圖厘清此案的部分關鍵事實。
“那要看你們自己的本事”
今年2月16日,李某某在三亞陪父母過春節(jié)。在案發(fā)后夢鴿回憶,兒子李某某那天接到大魏電話,因大魏的表弟小魏從長春來北京,想找?guī)讉€小伙伴聚會,李某某應允,并即刻訂了機票獨自回京。
當天聚會地點訂在海淀區(qū)五道口附近的Global夜半酒吧。此前李某某就曾來過該酒吧,并與酒吧領班張偉(化名)互留手機號碼并有短信互動。夢鴿在案發(fā)后對張偉的一份控告函中提及,2012年年底開始,張偉“曾多次以電話和短信的方式熱情邀請李某某去該酒吧喝酒唱歌,在其所發(fā)的短信中,處處以大哥的身份對李某某噓寒問暖,很是關心”。
2月17日案發(fā)當日凌晨零點半,李某某駕一輛奔馳、大魏駕一輛奧迪Q7先后抵達Global夜半酒吧。至此,當晚來酒吧的有4個未成年人:李某某,大魏,大魏的表弟小魏,大魏的高中同學張某某;以及兩位成年人:24歲的王某,來自河北的李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