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8日,該女子帶同嬰兒到入境處報到,突情緒失控咬傷入境處女職員手臂,隨即遭警方拘捕,暫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。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(xù)審,女被告被裁定作出虛假申述罪名成立,被判囚1年。
擁有大專學歷的33歲被告舒某,在內(nèi)地一家會計師事務(wù)所工作。今年2月女被告與內(nèi)地丈夫持雙程證從東莞乘直通車經(jīng)紅磡管制站來港。
在紅磡管制站入境時,職員分別三次以普通話及廣東話詢問女被告有否懷孕,兩人都否認。但入境處人員見她大腹便便,懷疑其入境目的拒絕她入境。但被告突然胎動,最后需要將其送至伊利沙伯醫(yī)院分娩。入境處其后控告她作出虛假陳述,要求她每月向入境處報到,并延長其保釋。